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必须互相查清对方资产吗?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终结,更是财产分割的“战场”,许多当事人最纠结的问题之一就是:“离婚时分割财产,双方都要查清对方的资产吗?不查会吃亏吗?” 答案很明确——必须查! 无论是出于公平分割的目的,还是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查清双方的资产状况都是离婚财产分割中不可跳过的环节。
**为什么必须查清对方的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投资、房产等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但现实中,一方可能通过转移存款、虚构债务、隐瞒投资收益等方式“藏钱”,男方可能将工资偷偷转入亲戚账户,女方可能隐瞒婚后购买的股票增值部分,如果离婚时未查清这些财产,被动的一方可能直接损失应得的份额。
更重要的是,法律赋予夫妻双方平等的财产知情权。《民法典》第1092条明确规定,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但若你连对方有多少财产都不清楚,又如何主张权利?
**如何高效查清对方的财产?
1、提前收集证据:
婚姻存续期间,注意保存银行流水、房产证、投资账户信息、公司股权证明等材料,若发现对方有异常转账记录,及时截图或公证。
2、申请法院调查令:
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其名下房产、存款、证券、保险等资产。法院有权调取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机构的记录,确保财产透明化。
3、借助专业评估:
对于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复杂资产,可聘请审计机构或评估师核定价值,避免对方虚报或低估。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民法典》第1092条: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再次起诉要求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4条: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对方若拒不提供证据,法院可推定主张成立。
离婚财产分割的本质是“利益博弈”,查清对方资产是保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无论对方是否配合,都要主动出击,通过法律手段确保财产透明,实践中,建议委托专业婚姻律师介入,从证据收集到诉讼策略全程把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吃“哑巴亏”,法律保护的是“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非“被动等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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