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公证有法律效力吗?离婚时财产约定能反悔吗?
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的焦点,许多夫妻为了避免纠纷,会选择通过公证的方式提前约定财产归属,但问题来了:离婚财产公证真的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一方反悔,公证过的协议还能推翻吗?
**一、离婚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公证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离婚财产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公证机构会对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双方自愿且无欺诈胁迫行为。一旦公证完成,协议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在离婚诉讼中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法院通常予以采纳。
但需注意,公证的效力并非“绝对”,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公证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如一方被胁迫),公证文书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
二、反悔了怎么办?解决方案看这里
1、协议签订阶段:确保双方对财产分割条款完全认可,建议由律师起草协议,避免表述模糊或遗漏关键内容。
2、公证流程:双方需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财产证明等材料,公证员会核实身份并确认协议的自愿性。全程录音录像,确保程序合法。
3、反悔的应对:若一方事后反悔,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要求履行协议,但若反悔方能证明签订时存在欺诈、隐瞒重大事实,可申请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离婚财产公证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有效手段,但“公证≠一劳永逸”,关键在于协议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若涉及房产、股权等复杂财产分割,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条款漏洞引发后续纠纷。
公证的核心是“防患于未然”,用法律工具为离婚后的生活减少不确定性,才是聪明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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