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要带啥?这份清单帮你一次搞定!
领证结婚是人生大事,但很多人第一次办理婚姻登记时,常因材料不全“白跑一趟”,究竟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这份超全指南帮你提前避坑!
**一、婚姻登记必备的“四大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满足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等条件,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建议提前备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若为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
3、近期2寸红底合影照片3张:尺寸为5.3cm×3.5cm,需露双耳、不戴首饰,建议到专业照相馆拍摄。
4、再婚或特殊情况的附加材料:离婚者需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二、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雷区”
户口簿信息不一致:若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与户口簿不符,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新。
外籍或港澳台人士登记:需额外提供护照、居留许可及婚姻状况证明(如单身声明)。
军人特殊要求:现役军人需提交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注意! 部分地区的民政局要求提前预约,建议通过官网或电话确认流程,避免排队延误。
三、律师建议:3个关键动作省时省心
1、提前核对材料:至少提前1周检查证件有效期,户口簿需包含完整的户籍章。
2、避开“扎堆”日期:情人节、520等热门日期人流量大,可选择工作日或非纪念日办理。
3、拒绝“造假”风险:婚姻登记材料必须真实,虚构信息可能导致登记无效,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明确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本人无配偶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9条:对证件不全或信息不符的情况,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婚姻登记看似简单,实则细节决定成败。核心在于“证件齐全、信息一致、提前规划”,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务必按法规要求准备材料,必要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最后提醒新人:领证是爱情的结果,更是责任的开始,愿每一对夫妻都能携手共度法律与生活的双重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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