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如何保障弱势方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最新司法解释》,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新规重点回应了婚姻财产分割中的争议焦点,尤其对弱势方权益保护、财产隐匿行为打击等提出了更明确的操作指引,究竟哪些变化值得关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如何体现?
一、新规亮点:从“形式平等”转向“实质公平”
此次司法解释的核心在于强化离婚财产分割的实质公平,尤其是针对全职太太、收入较低一方或承担家庭义务较多的一方。明确将“家务劳动”“子女抚养贡献”纳入财产分割考量,并规定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一方最高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避免一方因“被负债”陷入困境。
二、争议难题如何破解?
实务中,财产分割的难点常在于举证困难,一方隐瞒股票账户、转移房产或虚报债务时,另一方往往因信息不对称难以维权。新规通过“财产申报令”“律师调查令”等制度,赋予法院更大调查权,同时要求双方主动申报全部财产,对于未申报或虚报的财产,离婚后发现的仍可要求重新分割。
三、解决方案:提前预判与证据留存
1、婚前协议与财产公证:明确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界限,减少争议空间。
2、日常财务记录:保留工资流水、投资凭证、大额支出单据等,便于证明财产来源。
3、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时,可向法院申请冻结资产。
相关法条链接
-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民法典》第1092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少分或不分。
- 最新司法解释第15条:家务补偿金可参照当地平均收入及婚姻存续时长综合计算。
小编总结
最高法院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离婚财产分割从“形式平等”迈入“实质公平”的新阶段,通过细化裁判标准、强化调查手段,既遏制了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也为承担家庭义务的弱势方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本质是权利义务的平衡,新规的落地将推动社会对婚姻价值的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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