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赔偿协议书必须公证吗?不公证有效吗?
离婚时,夫妻双方常会签订赔偿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但许多人对这类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存在疑问:不公证的离婚赔偿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公证究竟起到什么作用?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赔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只要双方自愿签署且内容不违法,即使未经公证,协议本身依然有效,但现实中,若一方事后反悔或拒不履行协议,未经公证的文书可能面临举证困难,张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其所有,但因未公证,男方在房产过户前突然反悔,张女士不得不通过耗时耗力的诉讼维权。
解决方案:公证为协议加“双保险”
1、协商一致后及时公证: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持身份证、离婚证、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前往公证处。
2、公证处核验:公证员将重点审查协议是否存在胁迫情形、条款是否侵害第三方权益。
3、获得强制执行效力:经公证的协议若出现违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相关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464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37条:经公证的民事协议,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执行。
小编总结
公证虽非离婚赔偿协议生效的前提,却是避免“扯皮”的关键保障,尤其涉及房产过户、大额赔偿时,建议做好三重防护:①协议条款需明确具体履行方式;②保留转账凭证等履约证据;③最稳妥的方式仍是办理公证,那些认为“公证费钱费时”的当事人,往往在后续纠纷中付出更高成本。当感情走到尽头时,用法律文书给彼此最后的体面,或许是对过往最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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