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有本人一份
一、劳动合同是否有本人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有劳动者本人一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权益,让劳动者清楚了解自己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自己。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注意留存一份劳动合同文本,以便在后续遇到劳动纠纷等问题时,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二、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性质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性质:
一是诺成合同性质。劳动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一方交付实物或完成某项工作作为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二是双务合同性质。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有提供劳动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义务,也享有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成果等权利,双方互负义务、互享权利。
三是有偿合同性质。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通过支付报酬获得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利益交换而产生的。
四是要式合同性质。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的稳定。
五是继续性合同性质。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存在,并非一次性履行完毕。
三、书面劳动合同是什么
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且以书面形式呈现。
其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一方面,对劳动者而言,书面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它明确规定了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诸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可据此主张权利。
另一方面,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规范管理、降低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有助于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书面劳动合同应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同时,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培训、保密、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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