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劳动合同顺延的规定是哪些
一、三期劳动合同顺延的规定是哪些
三期劳动合同顺延规定主要涉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具体如下:
- 法定顺延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意味着即使劳动合同原本的期限届满,但只要女职工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将合同期限顺延,以保障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权益。
- 顺延期间权益:在劳动合同顺延期间,女职工依法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和劳动保护等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不得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除非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解除情形。
- 特殊情况处理:若女职工在三期内存在严重违纪等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解除行为的合法性。
二、与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不同:
(一)主体不同。三方协议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学校作为见证方起监督和管理作用;而劳动合同仅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
(二)性质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就业意向协议,是一种民事协议,主要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立的法律凭证,受律法规调整,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内容不同。三方协议内容侧重于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接收意见、学校的意见等;劳动合同则包含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条款。
(四)效力不同。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前有效,报到后其使命完成;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生效,贯穿整个劳动过程。
三、入职登记表算是书面劳动合同吗
入职登记表不算书面劳动合同。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从法律规定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
(二)入职登记表通常只是用人单位为了记录员工基本信息、入职情况等而设计的表单,其内容一般侧重于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学历经历等,很少会涵盖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它主要是用于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起到初步登记的作用,无法全面确定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入职登记表与书面劳动合同在性质、内容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能将入职登记表等同于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规范的书面劳动合同。
以上是关于三期劳动合同顺延的规定是哪些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