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性质
一、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性质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性质:
一是诺成合同性质。劳动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一方交付实物或完成某项工作作为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二是双务合同性质。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有提供劳动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义务,也享有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成果等权利,双方互负义务、互享权利。
三是有偿合同性质。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通过支付报酬获得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利益交换而产生的。
四是要式合同性质。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
五是继续性合同性质。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存在,并非一次性履行完毕。
二、书面劳动合同是什么
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且以书面形式呈现。
其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一方面,对劳动者而言,书面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它明确规定了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诸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可据此主张权利。
另一方面,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规范管理、降低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有助于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书面劳动合同应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同时,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培训、保密、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在哪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一般按以下情况进行:
一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是主管劳动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其有职责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通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可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劳动行政部门会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查,并留存相关备案信息。
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相关机构。有些地区专门设立了负责劳动合同备案的具体科室或窗口,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劳动合同备案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实行电子化备案,通过指定的网络平台即可完成备案操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确保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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