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到底要带啥?这些材料缺一不可!
“去民政局领证到底要准备哪些材料?”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藏着不少“隐藏考点”,今天就用律师视角,手把手教你避坑,少跑一趟民政局,一次搞定结婚登记!
一、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万事大吉
新人常以为“带齐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能领证”,但实际操作中,户口本必须包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如果户口本信息有涂改或模糊,可能被要求回户籍地更新。
注意!集体户口的朋友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照片别随便拍!民政局有“潜规则”
结婚登记照必须为3张2寸红底免冠合影(尺寸5.3cm×3.5cm),建议提前到专业照相馆拍摄,避免因尺寸、背景色不符被退回,如果自带照片,注意不能戴夸张首饰或化浓妆,否则可能被要求重拍。
三、离婚/丧偶人士必看!这些证明不能少
如果是再婚,必须提供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判决书(需生效证明),或丧偶方的配偶死亡证明,曾有案例因未带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导致无法登记,千万别踩坑!
四、涉外婚姻:材料多一步,幸福不耽误
若一方为外籍人士,需提交本人护照、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单身证明(经中国使领馆认证)及中文翻译件,港澳台同胞需提供通行证+经公证的单身声明。
**建议参考:提前3天核对清单
1、原件+复印件各备一份(民政局可能不提供复印服务);
2、检查身份证有效期,临期证件可能被拒;
3、户口本婚姻状态栏需为“未婚/离异/丧偶”,手写修改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相关法条速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2023年修订):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内地居民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声明;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证件信息不一致的,需补正材料后方可办理。
划重点! 结婚登记的核心材料是身份证、户口本、登记照,特殊人群需额外证明,建议提前致电当地民政局咨询细节(比如是否需要预约、材料版本要求),避免因小疏漏耽误大事。
最后提醒: 别忘带喜糖给工作人员哦!沾沾喜气的同时,说不定还能“插个小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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