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案例 > 正文内容

在公司“串岗”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合飞小编5个月前 (12-09)法院案例9

上班串岗”帮助同事完成工作

但却因此而受伤

这样的情况算工伤吗?

法院又是如何判定呢?

近日,巨野法院行政庭员额法官申永焕

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基本案情

李某某系菏泽XX公司员工,在修割班进行修割筋膜工作。2021年1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李某某在修割班班长刘某的安排下到其班组存放、切割牛油的隔壁房间取牛油,因操作台无操作人员在场且没有切割好的牛油,李某某将操作台上摆放的整块牛油进行切割,操作期间李某某的左手食指中末节被切割机切断。菏泽XX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李某某送入巨野县中医医院急诊检查,初步诊断为:左手外伤。当日,李某某自行离院后转入菏泽博爱医院,经诊断为:左食指中末节完全离断。

2021年7月16日,李某某向巨野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1年8月27日,巨野县人社局作出巨野县人社工认字[2021]xxx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菏泽XX公司不服巨野县人社工认字[2021]xxx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作出的认定,认为李某某为原告公司员工,本职工作是在修割组进行修割筋膜,李某某擅自到切割组进行操作,因为没有按照规范操作,导致受伤。李某某是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到切割组进行操作,属于严重违章操作,由此导致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因此菏泽XX公司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巨野县人社工认字[2021]xxx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2021年1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李某某在修割班班长刘某的安排下到其班组存放、切割牛油的隔壁房间取牛油,因操作台无操作人员在场且没有切割好的牛油,李某某将操作台上摆放的整块牛油自行切割,虽非本人工作范围,但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

原告诉称李某某系擅自操作机器造成的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原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即使原告上班期间系擅自操作机器造成的伤害,原告仅是违反了相关企业管理制度,并不能改变原告仍在工作场所内工作的事实,因此“串岗”操作机器的行为应由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调整,不能因此影响工作认定。


法院判决

被告巨野县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菏泽XX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中,即使认定原告上班期间“串岗”,行为成立,原告仅是违反了相关企业管理制度,其只导致具体工作岗位及相关工作内容有所变动,并不能改变原告仍在工作场所内工作的事实。因此“串岗”行为应由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调整,不能因此影响工作认定。原告是在第三人上班期间,处于工作场所并因该公司设备故障安全事故导致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来源:巨野法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3182.html

在公司“串岗”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的相关文章

午休私自外出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午休私自外出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公司岗位实行生产班作制,规午餐时间不私自外出,因事外出需要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职午休期间私自外出时遭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苍梧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从劳动者外出的原因、目的、时间、空间等合理性因素予以考虑,驳回员工伤认定诉讼请求。(图源网络 侵删)01午休时间外出遭...

午休私自外出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午休私自外出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公司岗位实行生产班作制,规午餐时间不私自外出,因事外出需要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职午休期间私自外出时遭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苍梧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从劳动者外出的原因、目的、时间、空间等合理性因素予以考虑,驳回员工伤认定诉讼请求。(图源网络 侵删)01午休时间外出遭...

午休私自外出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午休私自外出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公司岗位实行生产班作制,规午餐时间不私自外出,因事外出需要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职午休期间私自外出时遭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苍梧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从劳动者外出的原因、目的、时间、空间等合理性因素予以考虑,驳回员工伤认定诉讼请求。(图源网络 侵删)01午休时间外出遭...

下班路上出车祸,但已超退休年龄,能否认定为工伤?

下班路上出车祸,但已超退休年龄,能否认定为工伤

58岁再就业的人下班路上车祸去世家属想按工伤处理人社局却认为不存劳动关系法院怎么判?家属起诉人社局,要求重新认定工伤山东省菏泽市,王某从2017年起就某酒类包装厂从事揭膜作。2020年某日上午,时年58岁的王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需承担该事故一半的责任。...

超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下班路上出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超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农民下班路上出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鲁法案例【2024】327(图源网络 侵删)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再就业成社会关切话题,也渐渐成一种新常态,很多到了退休年龄的人乐于“发挥余热”,而一些企业从用成本、技术娴熟度等因素考虑,也愿意聘请退休职。已超退休年龄,一旦受伤,又该如何保护自己呢?还法律保护吗?案情简介从2017年起...

保安在医院地下通道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保安医院地下通道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供稿:顺义法院转自:京法网事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凌晨时分,保安王某单位地下通道内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人社部门对王某的死亡事件作出认定“视同工伤”决,但雇佣王某的保安...

快递员上班不到半个月发生车祸,未签劳动合同能否认定为工伤?

快递员上班不到半个月发生车祸,未签劳动合同能否认定为工伤

快递员分拣取件,上班不到半个月,取件路上发生车祸。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法院是否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赔偿?基本案情2022年6月中旬,刘某通过微信了解到,湘潭市某快递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公司某快递点负责人微信交流后,于6月24日便快递点从事分拣、取件作。7月6日14时15分许,刘某...

已超过法退休年龄的人不认定为工伤吗(已超过法退休年龄的人不认定为工伤什么)

大多数人的理解中,达到法退休年龄的人必然不再符合劳动关系。所以不可申请《工伤保险条例》,也不可能认定为工伤。对此,我们从两个案例来分析。 案例1:江某是一名农村居民,51岁时应聘到县城一家公司工作。2017年6月19日,他下班骑踏板车回家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姜某根据交通事故要求对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