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分财产,还能回头再要吗?
离婚时,不少夫妻因情绪激动、急于结束关系或法律知识不足,草草签了离婚协议,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这种情况看似“和平收场”,实则暗藏隐患——财产未分割的“糊涂账”,可能成为日后矛盾的导火索,离婚后才发现财产未分割,还有机会主张权利吗?
为什么离婚时会出现财产未分割的情况?
1、急于结束关系:一方为快速离婚,主动放弃财产分割协商;
2、情绪主导决策:因感情破裂,双方不愿“谈钱伤感情”;
3、遗漏财产信息:如对方隐瞒存款、股票或未登记的不动产;
4、法律认知偏差:误以为“离婚协议签字即生效,财产问题再无纠葛”。
需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仅对已明确的财产分配生效,未涉及的部分仍属于“未分割状态”,双方仍有权主张权利。
**离婚后如何补救未分割的财产?
若离婚时未处理共同财产,可采取以下步骤:
1、协商解决:双方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约定财产分配方案,并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2、申请调解:通过法院或人民调解组织介入,促成调解书;
3、向法院起诉:若协商无果,需在发现财产未分割的3年内提起诉讼(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要求重新分割。
关键点:主张权利需提供财产存在且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证据,如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投资凭证等。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再次起诉请求分割。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起诉的,经审查属实,法院应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198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离婚时未分割财产并非“无药可救”,法律为当事人保留了补救通道,但需注意两点:一是及时行动,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二是扎实取证,证明财产归属及对方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行为。
核心提醒:离婚协议不是“一锤定音”,财产问题务必在离婚时厘清,若已“漏分”,务必抓住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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