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能享受安置房
一、什么人能享受安置房
享受安置房通常有以下几类人群:
一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其原有房屋因公共利益等合法原因被征收拆除,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房安置。
二是符合安置政策的房屋共有人。例如,夫妻双方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在拆迁时,双方都可作为安置对象享受安置房。
三是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成员。一些地方政策规定,在拆迁公告发布前,与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具有法定、、关系且实际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也可纳入安置范围,享受安置房。
四是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人员。比如,因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享受安置房的具体条件和人员范围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一般会在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明确规定。
二、安置房超出面积怎么购买平方
购买安置房超出面积部分,通常需依据当地相关政策及具体安置协议来确定。一般存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一是按政府规定的优惠价格购买。部分地区对于安置房超出面积,会设定一个相对合理的优惠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格,以保障被安置户的居住需求。这一价格在安置协议或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中会有明确规定。
二是按市场价格购买。若超出面积部分不属于政策优惠范畴,可能需按照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支付购房款。
三是补缴等费用后购买。有些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可能存在特殊情况,超出面积部分可能需要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购买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被安置户应及时向安置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了解具体的购买政策和流程,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资金,依法依规完成超出面积部分的购买事宜。
三、安置房有没有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安置房的年限规定,主要涉及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产权年限两方面:
土地使用年限方面,若安置房所在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若土地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批准可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确定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也按70年计算。
房屋产权年限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的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只要房屋存在,产权人就享有房屋所有权。不过,房屋所在土地有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根据《》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总之,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房屋产权则无期限限制,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住宅用地可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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