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微伤拘留证下来了,没在家怎么办
一、致人轻微伤拘留证下来了,没在家怎么办
在我国《法》第一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对于被执行行政拘留的当事人而言,如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心存异议,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发起行政诉讼加以维权的话,应当有机会向公安机关提交一份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书面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则可允许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供符合该法第一百零八条所规定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从而使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得以暂时搁置。
我们必须明确,‘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这一特殊程序仅适用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特定情形,而非其他任何原因。
即便您身处异地无法及时返回,但法律文书并无过期之说,待您返回家乡后,仍需依法履行行政拘留的义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两个轻微伤怎么判刑和赔偿
在上述案例中,倘若当事人均遭受了轻微伤害,且无法确立刑事罪责,然而,他们均须承担彼此的适当民事补偿责任。
若因人身侵害行为所引发的轻微伤害,致其受害人需接受治疗,则施害方被处以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并且需支付二百元到五百元之间的;如情节相对较轻者,则仅需接受五日以下的拘留或缴纳低于五百元的罚金即可。
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民事赔偿,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营养补助、护理费用以及财产毁损赔偿等等。
假如受害人因此造成的身体残疾,当事人还有权向对方索取。
三、轻微伤不调解30天后怎么办
在遭受轻微伤害之后,倘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共识,当事人仍可依法提起。
尽管此类行为尚未达到需要承担刑事惩罚之程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没有刑事法律责任,但却必须面对相应的行政责任,亦即接受治安处罚。
同时还须承受因伤而产生的民事赔偿义务。
一般情况下,针对这类轻微伤害事件,公安机关有权介入并进行调解工作,如若调解成功,则可撤销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
若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当事人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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