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用写双方名字吗
一、谅解书用写双方名字吗
在相关情况下,刑事谅解书并非仅能由犯罪嫌疑人为其自身利益而独立起草,而是必须经过受害者一方的签字确认后,才能具备法律效力。刑事谅解书,通常是在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之间,就刑事案件所引发的各种问题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由受害者一方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普遍认为,这份谅解书应当在提交诉讼至法庭进行质证前完成签署,从而使其在体系中发挥一定程度上的酌情减轻、从轻处罚的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谅解书要真实姓名吗
在此情况之下所必需的步骤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应明确列出受害者的所有个人身份信息;其次,对于此事件应提供简洁而准确的概述以便于查阅,其中涵盖的关键要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事发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涉案的主要当事人等方面;再者,若该事件已导致受害者遭受或者经济损失,则在谅解书中必须明确指出已与加害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的具体事项;
最后,谅解书的核心价值在于清晰无误地表达出受害方对加害方行为的谅解意愿。
三、对方不出示谅解书必须坐牢吗
全责无谅解书是否导致坐牢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境进行甄别判断。
1、若该次事故未曾引起严重的不良影响,或者甚至没有引发人员伤亡及较大财物损失的情况下,倘若事故责任方并未严重违反或出现严重过失过错的现象,那么即便受害者或其家属未能出具谅解书,该事故责任人亦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面临入狱囚禁之刑罚。
2、然而,倘若该事故酿成了较大的危害结果,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触犯刑法相关规定,那么责任人将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入狱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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