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明明有五险,为何缴费记录只显示四个?律师详解隐藏的第五险
最近不少网友发现,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中只显示四个险种,这与常说的"五险"似乎不符,有人疑惑:社保五险到底是哪五险?为什么缴费记录里少了一个?是不是单位漏缴了? 作为律师,今天就从法律和政策角度揭开谜底。
一、社保五险的法定构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章规定,职工社保五险明确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项保障覆盖了劳动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核心权益,但现实中,不少人的缴费记录仅显示四险,关键在于政策调整后的一项"隐形合并"。
二、"消失的第五险"真相:生育保险并入医保
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明确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后,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仍为1%,但缴费入口与医疗保险统一,因此缴费记录中不再单独显示生育保险。
划重点:
合并≠取消:生育保险待遇(如产假津贴、生育医疗费报销)仍依法享受;
个人缴费不变: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全部由单位承担;
查询方式升级:生育保险权益可通过医保账户或人社部门官网查询。
三、如何确认自己的社保权益?
1、查看缴费明细: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或"掌上12333"APP,在医保缴费记录中查找"生育保险"相关条目;
2、咨询社保部门:若发现单位未足额缴纳,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要求补缴;
3、保存工资凭证:工资条中"代扣社保"金额应与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个人缴费部分匹配(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建议参考
企业主: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0%-12%缴纳养老保险、8%-10%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0.5%-1%失业保险、0.2%-1.9%工伤保险;
劳动者:如发现缴费记录异常,可通过12333热线或劳动监察部门维权;
自由职业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时,一般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险。
相关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4、《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社保缴费记录显示四险,实质是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经办合并,并非权益缩水。劳动者可通过三个步骤自查:核对单位缴费基数、追溯医保账户明细、主动申请权益清单。企业若借合并之名少缴社保,将面临补缴+滞纳金+罚款的三重责任,搞懂政策变化,才能守住"五险"背后的法律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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