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法律究竟怎么判?
很多夫妻离婚后因子女抚养、经济压力或情感纠葛,选择继续同居生活,这种“离婚不离家”的现象看似省事,却埋下了财产纠纷的隐患——离婚后又同居期间的财产究竟属于个人所有还是共同共有?一旦分开,该如何分割?
一、离婚后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难点
离婚后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上不再承认夫妻身份。此阶段的财产归属需依据“实际出资”和“共同生活贡献”来认定。
- 若一方用个人存款购置车辆,即使另一方使用,车辆仍归购买方所有;
- 若双方共同出资装修房屋或还贷,可能视为“共有财产”,需按出资比例分割;
- 日常共同开支(如生活费、子女教育费)通常不纳入财产分割范围,但大额资金混同可能引发争议。
二、解决方案:避免“糊涂账”,明确财产边界
1、签订同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收入、支出及财产归属,书面协议可大幅降低纠纷风险;
2、区分财务账户:避免共用银行卡或联名账户,保留转账记录、收据等凭证;
3、重大开支留痕:购房、购车等大额支出需备注用途,必要时公证;
4、及时分割争议财产:若关系再次破裂,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主张“共有物分割”。
三、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后同居不适用此条款;
《民法典》第1064条:强调“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形成的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后财产分割原则,可参照处理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纠纷。
四、小编总结:情感可模糊,法律需清晰
离婚后同居看似“藕断丝连”,实则暗藏法律风险。财产分割的核心在于证明“出资来源”和“共有合意”,若双方未明确约定,法院可能根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判定归属,建议当事人:
别把“情分”当法律:离婚后共同生活不等于恢复婚姻关系;
经济往来要“明算账”:避免财产混同,必要时咨询律师拟定协议;
纠纷早处理:同居关系解除后,拖延可能导致证据灭失,增加维权难度。
一句话提醒: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婚姻”,而非“事实同居”。 与其事后争执,不如提前划清财产边界,既是对自己的保障,也是对过往感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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