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可以自己写吗?先看完这些法律风险再决定!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可以自己写吗?
许多即将步入婚姻的情侣都关心这个问题,毕竟,自己动手写协议看似省时省钱,但实际操作中却隐藏诸多法律陷阱。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本质是明确双方婚前财产的归属,避免婚后因财产纠纷影响感情,协议是否有效、条款是否合法、表述是否严谨,都需要专业法律知识支撑,若仅凭网络模板或主观理解草拟协议,可能导致条款无效,甚至引发更复杂的矛盾。
自己写婚前协议,可能踩中哪些“坑”?
1、遗漏关键条款:比如未明确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具体归属,或未约定婚后新增财产的分配方式。
2、表述模糊引发歧义:如“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类笼统描述,可能因缺乏细节被法院判定无效。
3、程序不规范: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协议需以书面形式订立,且涉及不动产的条款需配合产权登记才能生效,若自行拟定时忽略公证或见证流程,协议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如何避免协议无效?三步走解决方案
1、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根据双方财产状况定制条款,确保协议符合《民法典》第1065条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强制性规定。
2、公证处办理手续:即使自己拟稿,也需到公证处确认协议内容合法性,并加盖公证章,公证能大幅提升协议的法律效力。
3、保留财产证据: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如房产证、银行流水)需提前整理并附为协议附件,避免后续举证困难。
相关法条参考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小编总结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可以自己写,但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且内容需经专业审核,与其冒着“无效协议”的风险自行摸索,不如将起草工作交给律师,再通过公证完善程序。婚姻需要感性经营,但财产问题必须理性对待,一份合法、严谨的协议,既能保护个人权益,也能为婚姻关系增添一份坦诚与保障。
核心提醒:自己写协议≠协议有效,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才是对婚姻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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