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结婚时,很多人最关心的财产问题之一就是:“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会被分走一半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却暗藏玄机,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用最接地气的方式说清楚!
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三大因素:出资方式、登记名字和婚后处置。
1、全款买房+登记个人名下:婚前自己或父母全款购房且仅登记一方名字,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即使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收益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补偿配偶。
3、婚后加名或约定共有:若婚前房产在婚后加了配偶名字,或双方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所有。
解决方案:避免纠纷,建议做好这3步!
1、签订婚前协议:明确房产归属,避免未来扯皮(尤其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
2、保留出资凭证:购房合同、转账记录、还款流水等证据务必保存完整。
3、谨慎加名或更名:加名等于赠与,一旦操作,法律上可能视为自愿共享产权。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8条:离婚时,未登记方有权主张还贷部分的补偿及增值收益。
小编总结:
婚前房产的归属绝非“一刀切”,登记名字、出资来源、婚后处置三个核心点决定最终结果,如果担心财产风险,提前用协议约定是最稳妥的方式,法律保护的是“明确约定”和“真实出资”,而非单纯的情感承诺。
婚姻需要信任,但财产需要理性。婚前理清财产,婚后才能少些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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