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户的承包地归谁管
一、农村五保户的承包地归谁管
农村五保户的承包地归属管理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在五保户在世时,其承包地通常由五保户自己管理和使用。五保户作为承包方,依法享有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可在能力范围内自行耕种,也可通过流转等合法方式交由他人经营,获取相应收益。
二是五保户去世后,若五保户与集体签订的承包合同未到期,该承包地一般不应收回,而是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因为以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经营权,在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时会发生消灭。
三是若五保户生前与集体或其他主体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承包地在其去世后归特定主体管理使用,且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
二、五保户的田地归谁所有
五保户的田地归属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是在五保户在世时,其田地的承包经营权归五保户本人所有。虽然五保户享受国家的五保供养,但这并不影响其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拥有。在承包期内,五保户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的经营方式。
二是五保户去世后,其田地应归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五保户仅享有承包经营权,而非所有权。当五保户死亡后,其承包经营权自然消亡,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以便重新进行合理分配或调整。
不过,如果五保户生前与他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土地可按照协议约定由流转方继续经营使用,但协议期满后,土地仍需归集体经济组织处置。
三、农村五保户的土地怎么处理
农村五保户的土地处理方式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若五保户与集体组织签订了协议,约定集体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那么在五保户去世后,其土地通常归集体组织所有,由集体组织进行合理处置,比如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村民用于农业生产。
二是若五保户有人,且法定继承人愿意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承包政策的前提下,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
三是若五保户既没有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土地一般会由集体组织收回,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例如将土地分配给新增人口或者用于农村的公共事业发展等,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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