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管辖权是什么
一、承揽合同的管辖权是什么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确定涉及法定管辖和约定管辖两方面:
法定管辖:
1.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中常见的管辖原则,被告住所地易于确定,通常为被告的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2. 对于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例如,若承揽工作是制作家具,那么实际制作家具的地点就是加工行为地。
约定管辖: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双方在承揽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在确定承揽合同管辖权时,需先看双方是否有有效的约定管辖,若无,则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
二、怎么行使承揽权
行使承揽合同解除权,需根据不同情形按相应方式操作:
一是定作人随时解除权。在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前,定作人可随时,但需赔偿承揽人损失。定作人行使该权利时,应明确向承揽人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采用书面通知、当面告知等能有效传达的方式。
二是因承揽人原因导致的解除。若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可解除合同;若承揽人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迟延交付工作成果等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定作人也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迟延交付的记录等,然后向承揽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三是法定解除情形。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事由,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解除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怎么签建房承揽合同
签订建房承揽合同,需注意以下要点:
明确合同主体信息。详细写明定作方(建房需求方)与承揽方(施工方)的姓名、号、联系方式、住址等基本信息,确保主体明确、可追溯。
清晰约定工程内容。具体描述房屋的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等,明确施工范围,避免后期产生模糊地带。
确定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明确总价款金额,同时约定支付的节点和方式,例如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条件、尾款支付时间等,保障双方经济利益。
规定工程期限。确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应明确延期的条件和责任承担方式。
质量验收标准。详细约定房屋建设的质量标准,包括建筑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要求等,以及验收的程序和方法。
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双方若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的赔偿方式。
最后,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确保合同生效。如有必要,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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