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欺诈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
一、由于在欺诈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
若因受欺诈而签署之协议,则该等协议应属无效。
被欺诈之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宣布该协议失效。
所谓“被欺诈情形”,即指当事人在完全不知情或者受到欺骗的情况下订立之合同。
这种合同由于其造成的意思表达并非真实,因此应视为。
如果一方采取了欺诈手段,诱使另一方在其真实意图之外做出某些民事法律行为,那么遭受欺诈的一方就有权利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行为。
欲行使此项权力,必须在知晓撤销原因后的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的后果是什么样的
合同之发展源于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客观需求,是商品交易在法律层面的表达与体现。
随着商品生产的诞生与发展,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以及信誉程度,人们在长时间的贸易实践过程中逐步发展出诸多关于商品交换的惯例与传统礼节。
这些商品交流的风俗习惯与传统礼节最终演变成为规范商品交易的普遍性法则,也即合同。
律层面的显著特点包括:首先,合同是由两个及以上在法律地位上享有同等权利的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共识;其次,合同的主要功能在于产生、变更或者终结债权债务关系;最后,合同属于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那些因为欺诈、威胁等因素而签订的合同,如果受害方认为合同的持续有效性对自身更为有利,他们有权申请更改合同条款,并在确认合同合法性的前提下,让相关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反之,若受害方觉得合同的持续有效性对自己不利,他们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该合同的请求,一旦合同被撤销,将产生无效的法律效果。
欺诈行为,通常是指欺诈者通过言语、文字或行动来掩盖事实真相,从而传达虚假信息的行为。
这种行为既可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能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胁迫则通常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1)以即将发生的、可能给被胁迫者带来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等方面的损失进行威胁;
(2)以直接对被胁迫者或其亲属朋友采取非法手段,导致对当事人及其亲属朋友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等方面的损失进行威胁。
三、没有合同欺诈导致财产损失怎么办
当你遇到那种没签合约就产生了的生意风险时,其实不用慌张,咱们可以采取谈判、协商、仲裁或者这些方法来稳妥地应对。
就算没有那份正式的法律文件,但是实际上我们是可以依靠执行过程中的票据、资金流动之类的凭证作为很有力的证据,以此来弥补签订合同不足的缺陷。
即使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摆在眼前,只要有其他能确认真实性的证据,比如第三方的证词,实实在在存在的物证等等,大家都可以试着坐下来谈一谈,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谈判并未取得预期的结果,双方中有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去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出面处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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