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相关法律咨询
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原件;
(五)孩子的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二、时,应当准备一下的材料: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答辩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港澳台同胞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能证实其身份的证明。函寄给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司法机关指定的律师或有关社团证明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
6、居住国外的华侨本人起诉或答辩的,应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本人。函寄给法院的起诉状、答辩状、委托书等,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我国没有驻该国使领馆的,由当地华侨团体证明。
7、现役军人离婚的,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