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1.双方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
(3)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
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
异地手续:
1.写好(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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