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
(一)到目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需要的材料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3,并经过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因此,在实际中我们需要知道有关于户口迁移的规定。只要按照规定来进行操作就可以了。当然办理户口迁移还需要我们准备好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办理成功,这也是大家在遇到类似事情时要知道我国的户口迁移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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