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必须公证才有效吗?看完这篇终于明白了!
不少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会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希望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财产归属,但许多人疑惑:这份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 不公证的话,万一闹矛盾了,法院会认可吗?
一、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只要内容合法、不损害第三人利益,无需公证即具备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条款不违反法律,即使不公证,在离婚或财产纠纷时也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但现实中,公证的作用在于“强化证据效力”,举个例子,如果一方事后反悔,声称协议是受胁迫签订的,公证机构留存的文件和签字过程记录,能直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避免扯皮,尤其是涉及房产、股权等大额财产时,公证能降低执行风险。
解决方案:什么情况下建议公证?
1、涉及不动产或复杂财产:比如约定房产归属但未过户时,公证能避免对方反悔或私自处置财产。
2、双方信任基础薄弱:若担心未来争议,公证可减少举证难度。
3、跨境或涉外婚姻:公证文件更易被境外机构认可。
签订协议时需注意:
条款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述(如“部分财产归女方”应改为“xx小区X栋X号房产归女方所有”);
双方自愿签署,无欺诈、胁迫;
内容合法,不得规避债务或侵害他人权益。
**相关法条依据
1、《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的核心在于“合法+自愿”,公证更像是一道“保险栓”。如果协议内容简单、双方信任度高,可以不公证;但涉及房产、公司股权等重大财产,或担心未来纠纷,公证能大幅降低维权成本。 说白了,公证是用一次小成本,换未来十年甚至更久的安心。
无论是协议起草还是公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条款无漏洞,真正保护自身权益,毕竟,婚姻需要感情,财产需要理性,未雨绸缪才能让关系更纯粹、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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