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民事判决书
离婚后财产分割民事判决书
纠纷判决书
原告杨XXXX,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曹XXXX,XXXXX律师。
被告黄XXXX,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章XXXX,湖北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杨XXXX诉被告黄XXXX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XXXX,被告黄XXXX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XXXX诉称,10日,原被告。10日,原被告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协议,约定“1、被告承担原告一年租房费用(500元/月),前给付;2、被告6日前给付原告五万元人民币”。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协议款,被告总是推诿拒付。请求:1、判令被告履行协议向原告支付80000元;2、本案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黄XXXX辩称,10日,被告与原告协议离婚,协议明确说明,孩子由被告,原告不出任何费用,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8万元整。但离婚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无理取闹,并10日,有预谋的带着所谓的补偿协议来到被告的住处大吵大闹,当时原被告已经离婚了,8万元已经给了原告,原告不但不听,反而把被告的家都砸了,在这种原告威逼的情况之下,为了尽快把原告支走,万般无奈下才签了协议,但并非被告自愿,应视为无效协议。其一,双方协议无完整签字及日期。二、协议是原告早已有预谋的,打印好的,连捌万元都是打印上的,是在威逼情况下签的。就此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该协议无效。三、原告颠倒黑白,无视法律,恶意胁迫被告签订协议。原告诉被告到法院调解中心,当时查明了事实,且没能支持原告所述的补充协议,而后转到了民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原被告所欠协议,并非被告的真实意思,存在着重大问题,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无理之诉。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18日,10日达成。原告提交补偿协议书一份,被告为甲方,原告为乙方,内容为“甲乙双方10日协议离婚,现因乙方无住房且收入微薄,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经济帮助,从而一次性解决离婚的遗留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自愿承担乙方租房费用500元/月,期限为一年,该费用前给付。2、甲方6日前给付乙方捌万元人民币,从而使乙方有能力购屋进行居住。3、该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撤销,此后双方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互不干扰。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黄XXXX,乙方杨XXXX。10日”;被告也提交补偿协议一份,被告为甲方,原告为乙方,内容为“甲乙双方10日协议离婚,现因乙方无住房且收入微薄,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经济帮助,从而一次性解决离婚的遗留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自愿承担乙方租房费用500元/月,期限为一年,该费用前给付。2、甲方前给付乙方捌万元人民币,从而使乙方有能力购买房屋进行居住。3、该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撤销,此后双方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互不干扰。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黄XXXX,10日”;被告提交的该份补偿协议无原告的签字。
上述事实,有、补偿协议书等及当事人当庭陈述在案佐证,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原告提交的补偿协议书有原被告的签字,原告根据协议的第一项约定请求被告支付租金6000元,根据第二项约定请求被告支付80000元,共计86000元,应予支持;被告辩称是受胁迫签订的协议,原告不予认可,被告未能证明自己的主张,且也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故对被告的辩解理由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限被告黄X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XXXX人民币86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0元,由被告黄XX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刘XXX
人民陪审员?刘XXX
人民陪审员?杜XXX
xxxx年xx月xx日
书 记 员?胡XXX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书要载明原告被告信息、委托人信息、判决结果、判决的理由和事实等内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 合飞律师网温馨提示: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