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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诉不判离婚条件是什么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2-25)普法百科5

一、 三次起诉不判离婚条件是什么

1、三次起诉不判离婚条件如下:夫妻感情还未破裂或双方尚未就子女问题处理完毕。因为法院判不判决离婚时根据夫妻感情来看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会判决离婚。如果还未破裂,无论起诉多少次也不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二次起诉不判离婚条件有哪些

第二次起诉不判离婚的条件仍然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第二次,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等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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