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折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多个方面,在离婚过程中,法律规定了一些可以打折的情况,
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手续相对简单,费用也较低。
2、调解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手续相对简单,费用也较低。
3、特殊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一方长期虐待另一方等,离婚手续可以更加简便,费用也可以降低。
建议参考:
1、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尽量协商解决问题,避免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2、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3、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夫妻双方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夫妻双方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