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多少亩需做征地项目报省批准
一、征地多少亩需做征地项目报省批准
对于征收集体用地这一行为,根据我国的明确规定,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方可执行。
在省辖市及自治州层次上进行的用地审批,其权限则由所在省份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进行最终决策。
而在范围内进行的用地审批,其权限则由直辖市政府进行批准,而直辖市区级政府以及县市级政府的审批权限,同样需要由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进行最终决策。
当涉及到国家建设项目时,如果需要征用耕地超过1000亩,或者其他土地超过2000亩,那么就需要由国务院进行最终批准。
这里所说的“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实际上是指一个建设项目在同一时间内,既需要征用耕地又需要征用其他土地,且两者之和达到2000亩以上。
至于征用耕地不足3亩,或者其他土地不足10亩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这里所提到的“其他土地10亩以下”中的“以下”并不仅仅指数量上的不足,还包括在同一建设项目中,既需要征用耕地又需要征用其他土地,且两者之和达到3亩以上但未满10亩的情况。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征地协议书签了字受法律保护吗有效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具有效力。
此种协议乃是由征收主体(征收人)与被征收主体(被征收人)这两类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个体,针对被征用地块的面积、价格及其补偿款项的支付方式等民事权利和义务达成的约定。
遵循民法中的诸多基本原则,如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等,若其中一方在签署协议之后产生了反悔之意,完全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来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当地人民提出请求。
三、政府不发放怎么办
若遭遇征地补偿款项未能按时发放的情况,您有权寻求当地县级或以上级别的政府部门协助进行初次协商,倘若经过协商仍无法取得共识,您还可以向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机构申请裁决。
若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在执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政策过程中,实行村民实际使用土地各项用途的补偿标准。
同时,若发现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您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控告,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遇到无法拿到补偿款的情况,那么该征地项目很可能存在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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