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在法律上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面对离婚后对方拒绝履行探望孩子的义务,确实会让人感到困惑和无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问题解答
在法律上,一旦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其中一方不配合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离婚后另一方拒绝履行探望权,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探望权的执行,要求对方配合履行探望义务。
建议参考
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的首要任务是保留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录音、邮件记录等,以证明自己曾多次试图行使探望权但遭到拒绝,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条款明确赋予了非抚养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并要求抚养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小编总结
离婚后的探望权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从而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每位父母都能顺利行使探望权,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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