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怎么投诉
一、国家征地怎么投诉
将问题呈递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您可向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为自然资源局)反映所遇到的问题,这些部门拥有权力责令相关部门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拨打违法举报热线:请拨打36,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设立的违法举报热线,旨在接收来自社会各阶层对于违法用地状况以及违反土地资源管理规定行为的举报。
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若政府的征地行为被怀疑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您可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
提起行政诉讼:您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征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根据《国有土地上》,如您与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协议方面未能达成共识,您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向上一级政府或本级政府申诉:若涉及到强制征地的问题,您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请求处理不当行为。
向发放土地费的县级人民政府投诉:若征地款项尚未发放,您可向负责发放补偿费的县级人民政府投诉,他们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转交给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
网络举报:您也可以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官方网站举报信箱进行网络举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需要备案吗
工程主要步骤如下:审批部门立项——首先,公司所确立的建筑项目必须先经过经济发展及革新部门的深入审查以及立项审批,这是能够开展征收土地行动的必要前期条件;土地规划许可证获取——紧接着,需要依法取得建筑场地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明,以确保即将启动的征地行为完全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并严格按照土地运用的综合性长期规划进行;土地预审申请——接下来,需要向国家领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关于土地的预审请求,只有在预审顺利通过之后,我们才可以将精力扎实地投入到正式的征地流程中去;征地报批申请人——负责具体执行征地任务的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应当向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一般来说,级别需达到县级以上)递交正式的征地申请书,其中需详细注明征地的范围、面积、使用目的、赔偿标准等重要信息,唯有得到人民政府批准后,我们才能展开实际的征地工作;征地公示与补偿安置——在正式开始征地之前,我们需要发布明确的征地公示,与被征地的农民群体就补偿安置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补偿协议,同时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备案登记——在整个征地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涉及到向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环节,例如向经济发展及革新委员会报告立项情况,向国家领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征地进展和补偿情况等等;环境影响评估——对于那些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我们还需要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并向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三、临时征地犯法吗
审批及许可程序:对于临时占用的土地,必须首先得到政府对应部门的审批认可,具体而言,这通常涉及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所设立的土地行政主管机关。
而在城市或者城镇规划区域之内的临时占地事宜,则还需要提前征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首肯。
遵循规划原则:在合法利用临时用地时,我们应该确保这种行为不会对近期建设规划或控制性详尽规划的施行过程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此外,临时搭建物也不应对交通运行情况、城市美观度以及公共安全性构成阻碍。
使用期限的限制:每个临时用地都具有其明确的使用权限,等到使用期满之后,用户应该自觉地进行拆除或者复原工作。
订立有效的合同和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据土地所有权归属,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署临时使用土地的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如果没有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就擅自使用土地,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行为,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恢复土地原状,甚至可能会施以。
补偿标准的设定:对于因为临时征地而遭受损失的个人或单位,应当依照相关给予适当的补偿。
地方规定的差异:由于临时用地的具体管理办法是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所以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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