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结婚可撤销吗
一、被胁迫结婚可撤销吗
被胁迫结婚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在请求撤销婚姻时,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一旦被依法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该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在哪里都能够登记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结婚证的登记是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并非在任何地方都能登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而言:
一是对登记地点有明确指向,需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比如男方常住户口在A市,女方常住户口在B市,那么双方可以选择到A市或者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而不能随意在其他城市登记。
二是对登记机关有特定要求,一般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居民一般到街道处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如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居民等在内地结婚的,还需要到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总之,结婚证的登记是有严格规定的,并非任意地点均可。
三、女方没可以吗
女方没有户口不可以领结婚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其中,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户口簿是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重要法定证件,其作用在于确认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等关键信息,以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如果女方没有户口,婚姻登记机关无法核实其身份、婚姻状况等信息,也就无法按照法定程序为其办理。这种情况下,女方应先解决户口问题,比如通过补办户口等合法途径,在取得户口簿后,再与男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这样才能依法确立婚姻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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