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的流程是如何样的
一、自愿离婚的流程是如何的
1、自愿离婚的流程:
(1)有离婚意愿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的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强制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看出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
所以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便可以做出离婚判决。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所以,法院判决离婚根起诉几次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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