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一般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的
一、法院对一般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的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在国内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在法院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携带、本人的、簿、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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