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相关证件
一、离婚需要什么相关证件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证明;
(2)双方;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4、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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