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办理离婚流程一定要冷静期吗
一、办理离婚流程一定要冷静期吗
确实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协商离婚需遵守冷静期规则,而提起诉讼则无需经受冷静期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离婚冷静期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其仅适用于通过协议方式达成的离婚行为。
所谓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决定离婚之际,强制性地要求双方暂时分离,以便在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出是否继续离婚的最终决策。
《》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之后还能在一起共同生活吗
关于离婚之后是否可以继续共同生活,这需要依据两个不同的情境来判断。
具体的分析如下:首先,假如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均处于未婚状态,那么他们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然而,这种生活方式在法律上并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已经与他人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仍与原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便是违背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第一步,各方需向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的离婚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明文件;第二步,双方需就家庭财产的分配、子女的归属以及债权债务等重要事项达成书面协议;第三步,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及《》;第四步,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证处理表》,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最后,领取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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