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遗失了怎么办
一、离婚判决书遗失了怎么办
倘若离婚判决书不幸遗失,相关事实人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审判自身离婚案件的法院查询档案信息。
在此过程中,法院档案室将会提供该案件相关的全部卷宗资料,当事人可据此请求将相应文件予以复制,随后通过盖上相关部门印章便可取得证明文件,从而使得其效力堪比原始文件。
所谓的法院离婚判决书,其实便是在法院完成离婚诉讼之后,依据判决内容所撰写的正式文书。
换言之,当您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最终作出的离婚或不允许离婚的决定,乃是一份对于原被告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判决书和有什么区别
二者之差异在于前者为司法裁决而后者则为行政证明。
缘由在于离婚判决书乃法院所编制发布,对离婚作出明确规定与认定;至于离婚证,乃是民政部门内设的婚姻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颁发。
在法律意义上,已生效的离婚核准判决书以及离婚证明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法定婚姻解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法院做出离婚判决之后,当事人无需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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