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半因男方行为过激女方起诉离婚,彩礼十五万需要退吗
一、一年半因男方行为过激女方,彩礼十五万需要退吗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应当遵循特定的法定条件,若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彩礼将不会得到退还。
彩礼被定义为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依照地方习俗惯例,由一方或者其亲属向另一方支付的礼金以及其他贵重财物。
关于参礼物,这既可以视为是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表示情感的一种方式,亦为发送易损日常用品的自愿选择;而对于价值相对较小的赠品,在特殊日子的人情来往以及消费性的支出等,也应被视作个人自由意向的赠予行为,接受者要求返还的请求将不会获得的支持。
如双方已经顺利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开始共同生活,那么在解除婚约之时,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法院全数裁定彩礼款项的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编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二)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结婚一年多,男方起诉离婚,彩礼退吗
结婚一年后若男方主动提出,女方是否应返还彩礼需双方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以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形进行判断。
彩礼通常在婚礼前取得并视为婚前财物。
如果此项彩礼权益是在婚育之后得到的,那它便不再被视为。
以下是关于夫妻各方财产归属之规定:一是,其中一方的婚前所有财产;二是,一方由于而获取的赔偿或补偿;三是,或赠予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属某一方的财产;四是,专用于一方个人生活所需的日常物品;五是,其他应当归属于一方的财产。
而所谓的“彩礼”便是指在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尤其强调对男方而言)及家中长辈按照习尚自愿向对方(主要针对女方及其家庭成员)给予的金钱和物品。
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社会观念,我们都欢迎夫妻双方自觉互相赠予礼物的行为,即便这项活动并不提倡,但却未加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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