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怀孕期间想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一、孕妇怀孕期间想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在女性孕期之内,我国法律规定不允许双方提出离婚请求,但若女方主动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民政部门将会予以受理。
至于详细的如下所述:首先,申请的双方务必亲自前往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提交申请时需携带本、、所在单位或者社区、村委会提供的推荐信、以及书等材料,以便于登记管理机关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确认管辖权限。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后,将在一个月内进行严格审查。
在此过程中,需要全面了解协议内容,特别关注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愿是否真诚,问题、一方生活困难的援助、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宜是否合理。
再次,经过审查,如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将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书,同时注销证书;而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则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不予登记的原因,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书之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若离婚的一方未能按照履行应尽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提起。
最后,对于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有权撤销该离婚登记,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书,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若当事人认为自己符合离婚条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者,还可进一步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双方离婚另一方要出吗
在离异后,是否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并非是强制性的义务。
一旦夫妻最终决定分手,那么在孩子的归属上便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无论是由哪一方直接照顾孩子,另一方都应承担起部分或全额的养育费用。
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约定由其中一方全面子女,并且由该直接抚养人负担起孩子所有抚养费用的话,也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
若直接抚养方的经济状况无法满足孩子日常生活所需,甚至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时,另一方则仍然有责任和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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