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离婚手续是什么
一、三十岁离婚手续是什么
(1)起草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必须先签署好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及对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共识。
(2)递交申请。
双方携带身份证明、簿、证、离婚协议原件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3)冷静期处理。
申请登记后30日内,若有一方反悔,可前往民政局撤销申请,即为“30天冷静期”。
(4)审核与颁发证书。
如30天期满,从第31日至第60日,双方需再次亲临民政局领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标准2024如何规定
第一点,归属的判断标准是:不满两岁的子女主要由母亲养育,如双方抚养权协议不成,两岁及以上的儿童则依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而8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若与父母争执抚养权,需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
第二点,用的计算标准为:有稳定收入的家长,每月应支付其总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如抚养两名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总收入50%。
无固定收入的家长,抚养费则参考上年度年均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定。
特别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比例也可能相应变动。
最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应由双亲共同商议决定,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和得到充分保障。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