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在哪个部门
一、办理离婚在哪个部门
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办理部门也有所不同。
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
若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男方给女方的金器离婚可以要回吗
男方给女方的金器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要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金器是男方在婚前基于为目的赠与女方的彩礼性质的物品,并且符合以下情形,男方可以要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二是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后两种情况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金器是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女方的,一般视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时男方通常不能要回。例如男方在结婚纪念日、女方生日等特殊日子赠与女方的金器首饰等。不过,如果能证明女方存在欺诈、胁迫等严重损害男方权益的行为取得金器,男方也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返还。
三、第二次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所需的时间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就、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顺利的话可能需要三十日到六十日左右。
如果是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但如果涉及二审等情况,时间会进一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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