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办理离婚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材料。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诉讼离婚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证明、证等相关证据材料等。
二、办理离婚起诉费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若夫妻双方离婚时共同财产为30万元,那么其中20万元部分按照前面规定交纳,而超出的10万元则需按照0.5%交纳费用,即100000×0.5% = 500元,总共需交纳的起诉费为300元(20万以内部分)+500元(超出20万部分)=800元。不过在实际中,可能会根据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或者司法政策有所调整。
三、办理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是有冷静期的。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样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双方冲动离婚,给予双方足够时间慎重考虑婚姻关系是否确实无法挽回,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减少冲动型离婚数量。不过,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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