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能单方面撤回吗
一、离婚冷静期能单方面撤回吗
离婚冷静期内不可以单方面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里的撤回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而不是一方单方面就可以撤回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给予双方一个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以维护家庭稳定。同时也体现了离婚程序的严肃性,需要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来对之前的离婚申请行为作出改变。
二、离婚冷静期内怎么撤回
在离婚冷静期内想要撤回离婚申请,可以通过如下方式:
(一)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
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给予办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二)注意时间节点
要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前撤回,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如果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这与在冷静期内主动撤回有所不同。前者是未积极作为而被视为撤回,后者是主动地向婚姻登记机关表明撤回的意愿并办理相应手续。
三、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怎么办理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再想离婚的话,有以下处理方式:
1.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反悔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 途径不再可行。如果原本是打算然后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那另一方如果想离婚就不能再依据之前的继续进行,若仍想离婚就只能通过向提起诉讼的方式,但诉讼离婚需符合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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