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外地怎么离婚
一、双方在外地怎么离婚
若双方均在外地,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 **协议离婚**:
- 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能在外地办理。办理时需携带簿、、、等相关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
- **诉讼离婚**:
- 若一方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向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诉讼时,需准备、身份证明、证等材料,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诉讼请求。法院受理后,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开庭等程序,最终依法作出判决。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同意离婚但一方在外地怎么离
若双方同意离婚,但一方在外地,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一)协议离婚。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一方在外地无法亲自到场,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不过,若该外地属于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双方可协商安排时间,共同前往该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诉讼离婚。一方可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自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在审理过程中,若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等问题进行审查和处理,作出离婚判决。
需注意的是,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耗时可能较长,但在一方无法到场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式。
三、外省的在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在广东能否办理离婚手续,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若双方户口均不在广东,通常不能在广东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存在可以在广东办理的可能。一般来说,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在广东有经常居住地,比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向广东的相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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