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证处公证离婚协议书真的能离婚吗?你可能误解了!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去公证处公证,这样就算正式离婚了吧?"这个误区实在要纠正——公证离婚协议书并不等同于办理离婚手续!就像给房屋买卖合同做公证,公证的是协议真实性,但不过户房产证房子还是原房主的,公证处只能证明你们签的离婚协议真实合法,但无法解除婚姻关系!
真相来了: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必须通过两种法定途径:①双方带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②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离婚,公证处既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权限,也不能出具离婚证明,曾有当事人拿着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来问:"我都公证三年了,怎么查婚姻状态还是已婚?"这就是典型的混淆了协议公证与离婚程序的区别。
正确操作指南:
1、协议离婚: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建议提前找律师审核),到任意一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经30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若对方不同意离婚,需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等)向法院起诉;
3、协议公证:若涉及房产分割等重大财产约定,可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财产协议单独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速查:
-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公证法》第11条:"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不包括婚姻关系解除。"
- 最高法司法解释(七)第69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未完成离婚登记,该协议不生效。"
小编掏心话:千万别被某些短视频误导!公证离婚协议≠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就像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不算合法夫妻一样,特别提醒三点:①民政局发的离婚证才是解除婚姻的"金牌令箭";②涉及子女抚养费约定必须经民政部门或法院确认;③若发现对方在公证后转移财产,可凭公证协议主张赔偿,与其在公证处白跑腿,不如直接咨询专业婚姻律师,省时又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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