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夫妻在东莞哪里可以离婚
一、异地夫妻在东莞哪里可以离婚
异地夫妻在东莞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具体办理地点不同:
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东莞户籍,不能在东莞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为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这种情况需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在东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等相关材料,可向东莞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离婚。
二、如何单方面离婚申请
单方面申请离婚,主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实现,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证据、对方、证据等;还需准备、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三)参与诉讼程序。法院立案后,会安排。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如果一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四)等待判决结果。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若判决准予离婚,对、等问题也会一并作出处理。
三、不想过了怎么离婚才好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你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协议离婚相对较为简便。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完成。
若双方无法就上述事项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愿离婚,则可选择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会进行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需注意,诉讼离婚过程可能相对复杂、耗时较长,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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