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法律人该如何离婚?,东莞法律人离婚指南
离婚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无论是法律人还是普通人,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在东莞,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需要协商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离婚方式,在诉讼离婚中,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和事实,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建议参考:
1、了解法律规定:在离婚过程中,法律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2、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离婚过程中,法律人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权益、子女权益等。
3、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法律人对离婚程序和法律规定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无论是法律人还是普通人,都需要认真对待,在离婚过程中,法律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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