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必须找律师吗?自己写行不行?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要请律师吗?” 这是许多夫妻在面临财产分配问题时最常纠结的问题,有人认为“协议内容简单,自己写就行”,也有人担心“没律师把关,公证了也没用”,究竟哪种说法更靠谱?
婚内财产公证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法律程序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归属,避免未来因离婚、继承或债务等问题产生纠纷,但看似简单的协议书背后,隐藏着大量法律风险:比如条款表述不严谨、财产范围遗漏、公证程序不规范等,曾有案例显示,一对夫妻自行拟定的协议因未明确“投资收益归属”,离婚时因股票增值部分产生争议,最终协议被判部分无效。
解决方案:律师介入的4大必要性
1、专业审查财产合法性
律师能核查房产、股权、债务等财产的真实权属,避免将他人资产(如父母出资房、公司共有财产)误列为协议内容,导致协议部分无效。
2、规避“无效条款”陷阱
若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这类情感化条款,可能因违背《民法典》公平原则被认定无效,律师会根据第1065条,将财产分配与过错责任在法律框架内合理挂钩。
3、公证流程合规指导
根据《公证法》第25-28条,律师可协助准备身份证、财产凭证等材料,陪同办理公证手续,确保协议形式合法(如双方自愿签署、公证员见证)。
4、保障协议可执行性
律师会在协议中预设“争议解决条款”(如管辖法院、执行方式),避免未来出现“协议有效却难执行”的尴尬局面。
相关法条支持
《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本质是一份“法律合同”,其效力不仅取决于公证程序,更取决于内容本身的合法性和严谨性。自行拟定协议看似省了律师费,实则可能因条款漏洞付出更高代价,建议在涉及大额资产(如房产、股权)或复杂债务时,务必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并全程参与公证,用一次投入换取婚姻财产的长久保障。
>关键提示:即使选择自行拟定初稿,也需由律师审核关键条款(如财产范围、分割条件、债务承担),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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