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冷静期多久
一、民政局离婚冷静期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离婚冷静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申请期。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此时离婚冷静期开始计算。
(二)冷静期。从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若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三)领证期。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未领则视为撤回申请。
二、农村离婚女怎样申请
农村离婚女申请宅基地,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
条件方面:(一)一般需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在本村无自有住房,且长期在本村居住生活。(二)不能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即不能在已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再次申请。
申请程序如下:
(一)准备材料,通常包括本人身份证明、离婚证明、证明等能够证明自身身份、婚姻状况及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材料,同时可能还需提交等相关材料。
(二)提出申请,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自身住房需求及申请理由等情况。
(三)审核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经审核批准后,便可按照规定取得。
三、离婚要三十天冷静期吗
离婚并非都需要三十天冷静期,需根据离婚方式来确定。
若选择,则有三十天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选择,则没有冷静期。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是否有三十天冷静期取决于当事人所选择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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