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离婚申请流程
一、四川离婚申请流程
在四川申请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如、簿、等)和证明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对当事人的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提交(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和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3. 调解。法院受理后通常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
4. 审理与判决。若调解不成,则进行,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二、四川办理流程
在四川办理离婚手续,分两种情况。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 受理。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
4. 审理判决。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
三、四川标准
在四川,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明确统一的数额标准。
(一)赔偿考量因素
1. 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例如,、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果过错行为较为恶劣,对无过错方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高。
2. 无过错方所受损害的程度。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方面,如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身体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精神损害方面,要考虑无过错方遭受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情况。
3. 双方的经济状况。如果过错方经济状况较好,有较强的赔偿能力,而无过错方经济较为困难,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法院会综合以上这些因素,依据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在具体案件中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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